农机具使用年限到期、购置新机,除享受购机补贴外,还可享受报废补贴。农机具报废更新补贴是继国家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之后,又一项重视和支持农机事业发展的举措。9月9日,湘乡市农机局召开了农机具报废更新补贴工作部署会,全面启动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
为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推动农机节能减排,减少农机事故隐患,中央财政从农机购置补贴中安排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专项资金,对农民自愿报废淘汰老旧农机且购买新农机的给予适当补助。报废更新补贴机具为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根据规定,小型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0年,大中型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5年,履带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2年,自走式联合收割机报废年限为12年。未达报废年限,但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或修复费用过高的也可申请办理报废。报废更新补贴额按报废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机型和类别确定。拖拉机补贴额为500元至1.1万元,收割机补贴额为3000元至1.6万元。
会议就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具体讲解了报废更新补贴操作流程,明确了报废回收企业、农机销售企业、农机部门相关机构职责职能,印发了《湘乡市2016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操作办法(试行)》。市农机局局长王朝辉就规范补贴操作、强化工作监管、严肃工作纪律作出了具体要求。
9月上旬开始,全市农机具报废更新补贴全面启动,具体操作可详询各补贴受理点,或登录农机局网页查看《湘乡市2016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操作办法(试行)》。
(编辑:市农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