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湘乡市2016年财政决算和 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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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湘乡市2016年财政决算和

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湘乡市人民政府

(2017年7月 26 日)

 

 

一、2016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公共财政预算

1.收入完成情况

2016年全市实现财政收入(全口径)196,44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5.33%,比上年同期增加10,044万元,增长5.39%。其中本级公共财政收入141,07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3.31%,比上年同期增加3,996万元,增长2.92%;上划中央税收41,68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12.59%,比上年同期增加4,782万元,增长12.96%;上划省级税收13,68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5.91%,比上年同期增加1,266万元,增长10.19%。

分系统完成情况是:国税征收55,26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9.43%,比上年同期增加13,722万元,增长33.03%;地税征收71,67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11%,比上年同期减少6,116万元,下降7.86%;财政征收69,50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4.54%,比上年同期增加2,438万元,增长3.64%。

2.财政收入超短收情况

财政总收入:2016年我市财政总收入超收9,945万元,国税调整预算50,500万元,完成55,262万元,超收4,762万元;地税调整预算为69,514万元,完成71,679万元,超收2,165万元;财政调整预算为66,486万元,完成69,504万元,超收3,018万元。

本级可用财力2016年本级收入调整预算为136,557万元,完成141,076万元,超收4,519万元。分部门情况是:国税调整预算为16,313万元,完成17,905万元,超收1,592万元,可用财力增加1,592万元;地税调整预算为53,758万元,完成53,667万元,短收91万元,因教育费附加收入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收入超收416万元,专项结转2017年用于教育,可用财力减少507万元;财政调整预算为66,486万元,完成69,504万元,超收3,018万元,土地总价款增加无可用财力增加;上解上级支出增加830万元,可用财力减少830万元。新增债券减少3,200万元,可用减少3,200万元。以上合计减少可用财力2,945万元。

3.财政支出情况

2016年,全市汇总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实现591,014万元,为年度指标的99.82%,比上年同期增加141,714万元,增长31.54%,结转下年支出1,062万元。

4.上级补助安排使用情况

2016年我市上级补助289,901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1,846万元(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3,856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1,385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1,596万元,其他税收返还收入5,009万元),一般转移支付收入168,772万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34,472万元,老少边穷转移支付收入2,152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12,548万元,结算补助收入9,682万元,企业事业单位预算划转补助收入1,020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1,332元,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收入8,512万元,基本养老金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收入36,699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收入30,904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3,534万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2,854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114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22,822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127万元),专项拨款补助收入109,2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2万元,国防支出20万元,公共安全510万元,教育支出5,63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683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4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9,41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921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03万元,农林水支出52,63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319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832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1,117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1,1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954万元,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149万元,其他支出-17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1万元,区划调整划转韶山25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和其他财力性转移支付安排8,600万元到乡镇用于计划生育和乡镇困难补助,公共安全转移支付收入、教育转移支付收入、社会保障和就业转移支付收入、医疗卫生转移支付收入、农林水转移支付收入分别按用途安排到专项,其余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全部用于平衡财政预算。债券转贷收入149,064万元,其中132,264万元用于置换2016年到期债务。

5.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2016年我市实现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41,07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89,901万元,地方债券转贷收入149,064万元,收回预算单位存量资金11,283万元,加上年结余结转下年支出752万元,财政总收入592,076万元;市本级公共预算支出402,005万元,补助下级支出40,99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8,125万元,债券还本支出136,314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575万元,支出总计591,014万元,结余结转下年支出1,062万元,全年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收入56,494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10,697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36,440万元;支出56,055万元,其中: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6,440万元;上解支出67万元。结转下年支出439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

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24,255.02万元,支出109,464.2万元。当年结余14,790.82万元,累计结余87,544.52万元。

1.工伤保险基金

全年收入2,058万元,其中:缴费收入1,889万元,利息收入169万元。全年支出1,277万元。其中:工伤保险待遇支出1,09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84万元。

2.失业保险

全年收入2,577.62万元,其中:缴费收入2,085.88万元,利息收入18.2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50万元,转移收入23.48万元。全年支出1,872.45万元,其中:失业保险待遇支出1,707.9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42.9万元。

3.机关养老保险

全年收入 39,658.42 万元,其中:缴费收入24,305.37万元,财政补助收入15,297万元,利息收入53.04 万元,转移收入 3.01万元。全年总支出 35,140.6 万元。

4.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全年收入17,851.82万元,其中:缴费收入17,254.26万元,利息收入597.56万元。全年支出15,239.48万元。

5.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全年收入2,904.99万元,其中:缴费收入645.97万元,财政补助收入2,233.19万元,利息收入25.83万元。全年支出3,054.02万元。

6.生育医疗保险

全年收入831.5万元,其中:缴费收入775.31万元,利息收入56.19万元。全年支出228.31万元。

7.离休医疗

全年收入478.09万元,其中:缴费收入274.4万元,财政补助收入199.74万元,利息收入3.95万元。全年支出586.53万元。

8.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全年收入18,172.89万元,其中:缴费收入3,234.31万元,财政补助收入14,922.40万元,其中上级补助13,940.56万元,本级配套981.83万元,本级配套的金额包含了2015年的县级基础养老金258.5万元,县级缴费补贴258.23万元以及2016的县级基础养老金232.7万元、县级缴费补贴232.41万元。年利息收入16.19万元。全年支出14,177.50万元。

9.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全年收入39,721.69万元,其中:农民缴费收入8,736.06万元,财政补助收入30,576.12万元,利息收入360.28万元,其他收入49.23万元。全年支出37,888.31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4万元,支出24万元,用于国有资产管理和财源建设支出。

2016年,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有关决议,围绕“保工资、保民生、保运转、促发展”,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财政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1财政收入稳中有进一是发展总部经济。各乡镇办充分利用人缘、地缘等资源,积极发展总部经济。全年实现总部经济税收6,828万元,同比增加4,908万元,增长256%,占税收收入的8.47%。二是整合征管力量。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税收保障深化税收合作的实施方案》,有效整合、优化、充实办税服务资源,全面提升国地税合作水平,建立了一个联管联控、便捷高效的税收征管服务机制。三是整顿税收秩序。对水泥、混凝土、金融等行业开展纳税评估,挖掘增收潜力。出台《关于加强建筑服务业和房地产业税收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营改增”改革,积极开展营业税欠税“清零”工作,重点清理了私建联建、成品油、金银首饰等行业,促进了财政收入总量增收和质量提升。全年税收收入同比增加7,183万元。四是完善非税管理。推行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并与银联公司合作,启动POS刷卡收费,提高了征管科学化和信息化水平。

2推动发展多措并举。一是拓宽融资渠道,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引导政府投融资公司转型发展改革,严格控制项目融资的利率和年限。通过创新融资产品、发行企业债券、最大限度争取政府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全年到位融资106.5亿元,有力支持了园区、市政、交通及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二是用足金融政策,扶持实体经济发展。出台《湘乡市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和《湘乡市产业扶贫贷款贴息管理办法》,建立产业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400万元,通过“分贷统还”方式,发放金融扶贫贷款5,280万元,有力推动了精准扶贫工作。三是创新项目建设,推广运用PPP模式。通过示范项目带动效应,强力推进PPP项目建设。全市共储备PPP项目21个,投资计划超过220亿元。

 3保障民生不遗余力。一是加大民生投入力度。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就业、社会保障、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民生方面的投入,全市民生投入累计35.33 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的 88.96% ,同比提高3.4个百分点。二是促进教育优先发展。全年教育支出8.97亿元,同比增长12.6%。整合各类建设资金7,900万元,重点支持合格学校建设、薄弱学校改造及中小学校校舍维修,促进了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三是完善保障救助体系。全年就业和社会保障支出8.73亿元,同比增长16.12%。安排4,000万元配套资金用于提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企业职工养老金、新农合、城乡居民养保、城乡居民医保、医疗救助等财政补助标准。四是增强医卫服务水平。全年医疗卫生支出6.07亿元,同比增长13.4%。五是改善农业发展条件。“一卡通”发放粮食直补等惠农补贴26批次、发放资金1.9亿元。整合涉农资金1.72亿元支持现代农业发展,拨付2,154万元助力精准脱贫。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206个,拨付奖补资金2,664万元,加快了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步伐。安排村级运转经费5,364万元,确保农村基层组织正常运转。

 4财政改革加快推进。一是完善预算管理。压缩专项支出,实现绩效目标管理与部门预算编审“同申报、同审核、同批复”。全面推进预算公开,59家单位在门户网站公开了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信息。二是盘活存量资金。全年收回行政事业单位结余结转资金1.13亿元,统筹安排用于民生和重点建设项目支出。三是狠抓资金绩效。深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所有部门预算单位和50万元(含)以上的财政性项目资金均纳入绩效目标管理,资金总额达16.45亿元。四是推进公车改革。处置公车171台,成交金额445万元,溢价率达65.83%。  

 5财政管理规范有序。一是严格资产管理。全年办理资产处置批复47件,收取政府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3,394万元。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澄清了资产家底。二是强化债务管理。做好政府投融资公司存量债务置换,全年争取政府置换债券16.87亿元,新增政府债券1.68亿元,减少利息支出8,000万元以上。加强乡村债务管理,出台《湘乡市进一步加强乡村债务管理的规定》。三是深化采购改革。积极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扩大政府采购范围,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政府采购活动监管。全年政府采购成交金额4.37亿元,节约资金1,970万元,节支率 4.51%。四是提升评审效率。规范项目结算报批制度和审核流程,进一步提高财政评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全年完成投资评审项目1,221个,送审金额21.68亿元,审减3.66亿元,审减率16.87%。

二、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公共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1-6月全市实现财政收入112,668万元,为年预算的55.94%,同比增收11,842万元,增长11.7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6,113万元,为预算的54.27%,同比减少758万元,下降0.99%;上划中央收入29,177万元,为预算的61.05%,同比增加12,087万元,增长70.73%;上划省级收入7,378万元,完成年预算的55.16%,同比增加513万元,增长7.47%。

分系统完成情况是:国税征收40,653万元,完成预算的 53.49%,同比增加7,310万元,增长21.92%;地税征收33,827万元,完成预算的63.23%,同比增加7,280万元,增长27.62%;财政征收38,188万元,完成预算的53.1%,同比减少2,941万元,下降7.15%。

2017年1-6月全市实现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25,414万元,为年度指标的59.17%,同比增加38,891万元,增长20.85%。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1-6月完成基金收入2,796万元,完成预算的114.12%,其中: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完成3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6%;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完成2,111万元,完成预算的211.1%;污水处理费收入完成367万元,完成预算的40.78%。

2017年1-6月全市实现基金预算支出9,315万元,为年度指标的56.23%。

(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1-6月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4,922.26万元,支出45,993.54万元。从2016年12月31日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工伤保险基金

1-6月收入1,217万元,完成预算的65.85%。其中:缴费收入1,081万元,利息收入136万元。1-6月支出472万元,完成预算的38.59%。其中:工伤保险待遇支出38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85万元。

2.失业保险

1-6月收入1,014.47万元,完成预算的57.81%。其中:缴费收入763.68万元,利息收入3.6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40万元,转移收入7.14万元。1-6月支出957万元,完成预算的52.41%。其中:失业保险待遇支出851.6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04.3万元。

3.机关养老保险

1-6月收入18,122万元,完成预算的48.07%。其中:缴费收入12,507万元,财政补助收入5,600万元,利息收入15万元。1-6月支出12,993.42万元,完成预算的34.47%。

4.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1-6月收入8,090.22万元,完成预算的56.78%。其中:缴费收入7,703.62万元,利息收入386.6万元。1-6月支出5,869万元,完成预算的41.48%。(备注:职工基本医疗收入、支出中未包括补充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保险的收入支出。)

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6月收入18,364.9万元,完成预算的38.18%。其中:缴费收入11,170.98万元,财政补助收入6,900万元,利息收入293.92万元。1-6月支出17,954.56万元,完成预算的43.13%。

6.生育医疗保险

1-6月收入475.12万元,完成预算的64.87%。其中:缴费收入412.63万元,利息收入62.49万元。1-6月支出229.76万元,完成预算的117.74%。

7.离休医疗

1-6月收入11.75万元,完成预算的1.96%。其中:缴费收入9.85万元,利息收入1.9万元。1-6月支出184.75万元,完成预算的30.79%。

8.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1-6月收入7,626.80万元,完成预算的39.12%。其中:缴费收入641.81万元,财政补助收入6,981.76万元,利息收入3.23万元。1-6月支出7,333.05万元,完成预算的49.68%。

(四)预留调资、公车补助及绩效奖励资金执行情况

按照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预算方案,年初预留调资、公车补助及绩效奖金三项共计预留了资金10,708万元。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干部职工提标工资计算,从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共计安排资金8,335万元。公车补助按照湘乡市公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的标准和人员,从2016年11月至2017年12月共计安排2,401万元,扣除年初预算安排给单位的交通费560万元,实际安排资金1,841万元。依据《关于调整机关公务员规范津贴补贴水平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湘府阅〔2017〕44号)要求,对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从2016年起在年人均增加528元的基础上再增加472元,2016年、2017年共计安排资金1,274万元。

以上三项共计安排支出11,450万元,年初预留资金10,708万元,资金缺口742万元。2016年各单位绩效结果最近才发文确定,因此绩效奖励资金需重新安排。

由于机关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从2017年5月开始不再由单位发放,改由养老保险专户一并发放,年初预算安排给各单位的5至12月的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共计8,706万元将从各预算单位调整至养老保险专户。乡镇办事处5至12月的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共计1,023万元将从各乡镇办下放财力中调整至养老保险专户。

根据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审计厅《关于调整市州县市区公务员规范津贴补贴水平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综〔2017〕1号)文件精神,需调整在职人员津贴补贴、离休人员和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待省人民政府的正式批复下达后,将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标准进行安排。

职务职级并行将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批复调整各单位的基本支出数。

)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情况

为督促市直部门单位及时公开部门预算与“三公”经费情况,财政部门随同部门预算批复下发了《关于迅速公开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湘财预〔2016〕17号),要求市直部门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要求,按时在各自的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对本单位预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2016年12月28日,市直62家部门预算单位(除法律规定因保密不需公开单位外)已全部在政府网站预决算公开栏统一向社会公开了各自的部门预算与“三公”经费情况。

)新增债券分配情况和置换债券限额情况

2017年6月,省财政厅下达我市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额度22,700万元和置换债券额度84,000万元。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湘乡实际,拟对新增债券作如下分配:年初预算安排了10,000万元,国省干线建设5,200万元,农村公路建设2,300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1,500万元,起凤路学校建设3,700万元。

置换债券省财政厅根据上报项目按规定审核调拨资金,划分一般债务还本和专项债务还本额度。在省财政厅审核确定后再向人大常委会报告。

)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分析

上半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财政预算目标,积极组织收入,优化支出结构,完善体制机制,提高资金绩效,财政收支圆满实现了时间任务“双过半”目标,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1.财政收入顺利过半。面对宏观经济下行、实体经济低迷、结构性减税降费等严峻形势,市人民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完善激励政策;财税部门围绕收入目标,夯实收入责任,加强信息交流和分析研判,深化国地合作,强化收入征管,挖掘增收潜力,形成了征管合力。组建建筑服务业和房地产业税收一体化办公室,开展个体税收专项清理,对经开区内重点企业开展税务巡查,推进非税票据电子化改革,大力发展总部经济,打出一系列征管“组合拳”,保持了财政收入平稳增长的良好势头。截止6月30日累计完成财政收入11.27亿元,完成年初预期的55.94%,同比增长11.74%,顺利实现了“双过半”目标。

2.财政支出保障有力。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民生投入足额到位,保证了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需要。1-6月全市公共财政支出完成22.54亿元,其中:教育支出5.07亿元,同比增长1.01亿元,增长24.9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4亿元,同比增加1.05亿元,增长31.05%;医疗卫生支出2.47亿元,同比增加2,625万元,增长11.86%;前6个月民生投入累计19.29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达85.59%。

3.减税降费政策叠加。今年国家继续实现减税降费政策,规模将达到5,500亿元左右,按全国3%的平均减降比例进行估算,我市全年将因减税降费政策减少市本级收入6,000万元以上,涉及资源税、所得税、契税、报建费等税费项目;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以及取消、免征、停征41项行政性收费,预计直接减少非税可用财力1,500万元以上,对我市财税增收的冲击将持续加大。

4.实体经济持续低迷。目前,五大工矿企业中的氟化学仍然未生产,铁合金厂主要靠总部经济税收,碱业公司因煤炭涨价生产紧缩,燕京啤酒销量持续走低。经开区受经济下滑,实体经济税收占比较低,依然主要靠巨强微晶、深思电工及埃普特等少数企业支撑。房地产业建、销、购处于观望状态,房产商拿地热情不高,土地储备量不多,导致土地出让面积萎缩。1-6月,土地出让价款收入2.43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12亿元,下降28.77%。上半年收入中1.93亿元是以前年度出让欠缴的土地价款。上半年共挂牌9宗土地,成交8宗,总金额仅0.45亿元,大部分为小型的工业用地,没有大宗的商住用地。

三、下半年财政工作重点

下半年,全市各种减收增支因素叠加,财政预算执行会遇到前所未有的困难。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凝聚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力量,加大组织收入力度,统筹重点支出管理,深化财政改革步伐,确保圆满完成财政各项工作任务,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着重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培植财源,增强财政增收后劲。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扶持企业加快发展的优惠政策,全力支持重点企业做大做强,不断提高税收贡献率。加大财源培植力度,狠抓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积极做好项目储备、项目争取和项目管理等工作,努力提高财政筹融资能力,保障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以项目拉动经济增长。同时结合当前“营改增”资源税、消费税等税制改革,培育新型财源,为财政增收奠定坚实基础。

(二)强化征管,全力组织财政收入。利用“营改增”政策变化以及我市实行建筑服务业和房地产业税收一体化管理的契机,抓好出市建筑企业、“两头在外”的过境重点建设项目和房地产企业等税收的征管。继续加强对城区、乡镇中心集镇个体税收的征管,实现国地“联合定税、税款同征”。加强协税护税建设,建立财税综合信息共享平台,形成“政府主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信息共享、源泉控管、过错追究”的综合治税机制。深入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改革,提高征管科学化和信息化水平。同时强化税务稽查,加强对各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的防范和打击,规范财税征管秩序。

(三)突出民生,努力做好财政保障。坚持精打细算,从严控制接待费、会议费等非生产性支出,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管理,确保只减不增。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坚持新增财力和财政支出的80%以上用于民生,全力做好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把脱贫攻坚和灾后重建同部署、同推进,实现社会保障兜底,确保民生实事办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创新机制,扎实推进财政改革。严格遵循《预算法》,全面深化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改革,逐步构建科学规范的预算管理机制。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预算执行管理。继续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充分运用市场化工具和手段,支持做大做强融资平台。引导撬动社会资本进入公共服务领域,加快已落地项目的建设速度,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园等PPP项目落地实施。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同时自觉接受人大、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障财政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