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政开办〔2014〕2号
湘乡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湘乡市2014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考核,纵深推进我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现将《2014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考核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1.2014年乡镇(办)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考核细则
2.2014年市直(公共企事业)单位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考核细则
湘乡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7月28日
附件1
2014年乡镇(办)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考核细则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具 体 内 容 |
分值 |
政务公开(38分) |
组织领导(3分) |
成立 机构 |
成立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有专人或兼职工作人员 |
1分 |
工作 部署 |
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每年召开2次以上领导班子成员会或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方面的具体问题
|
2分 |
||
公开规范性(14分) |
载体 建设 |
网站建设:有专门机构、专业人员、网站管理和信息保障制度完善。及时更新政府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相关信息,在本部门子站内开设政务公开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栏目简明醒目。本部门子网站栏目信息保障及时完善并遵守相关信息报送制度
|
3分 |
|
公开栏:机关、站所、校务、医务、村务应设有公开栏,公开内容全面且及时更新
|
6分 |
|||
其他 |
1分 |
|||
信息公开制度 |
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制度 |
1分 |
||
信息公开指南 |
在门户网子站对信息公开指南进行公开,信息公开指南要素齐全,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
|
1分 |
2014年乡镇(办)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考核细则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具 体 内 容 |
分值 |
政务公开(38分) |
公开规范性(14分) |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是否在政府网站及时规范地发布上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1分 |
信息公开目录 |
制定分类科学、层级清晰的信息公开目录,并在单位子站和公开栏公开
|
1分 |
||
主动公开(12分) |
概况 信息 |
门户网子站对地区概况的公开情况,包括:领导成员及分工、机构职能、部门设置、联系方式等
|
1分 |
|
政策 文件 |
在门户网子站公开本级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文件、规范性文件
|
1分 |
||
工作 规划 |
本级政府的年度工作目标、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
|
1分 |
||
财政 惠民 |
上年度财政收支、当年度财政预算情况;各类专项资金、惠民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债权债务和筹资筹劳情况及三公经费情况
|
1分 |
||
土地 征收 |
征收或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
1分 |
||
计划 生育 |
计划生育优惠、奖励、扶助政策的落实情况;社会抚养费征收的依据、程序、标准及征收情况
|
1分 |
2014年乡镇(办)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考核细则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具 体 内 容 |
分值 |
政务公开(38分) |
主动公开(12分) |
应急 管理 |
本级政府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在门户网子站公开的情况
|
1分 |
民政 优抚 |
城镇低保、农村五保、抢险救灾、救济、民政优抚、三农补助、社会捐助等款物发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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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 |
||
公共企事业公开 |
乡镇中小学学杂费的收缴和“两免一补”公示情况;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收费、药品进价及新农合补助发放公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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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 |
||
审批办事服务公开 |
本级政府政务服务事项完成后在规定时限内在门户网子站公布结果,并及时更新行政审批等文件类、流程类信息的情况 |
1分 |
||
重大事项公开 |
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情况;乡镇建设工程招投标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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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 |
||
城镇规划建设、经济发展等重大决策,涉及当地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及安全事项情况
|
1分 |
|||
村务公开(9分) |
阵地 建设 |
所辖行政村都设置了村务公开栏 |
4分 |
|
公开 内容 |
村务五公开,重点是“三资公开(资金、资产、资源)”和本村其他重大事项的公开 |
5分 |
2014年乡镇(办)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考核细则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具 体 内 容 |
分值 |
政务服务(40分) |
便民服务中心管理(35分) |
|
窗口设置齐全:财政惠民、司法调解、劳动保障、民政优抚、人口计生、国土规划、农林水利等
|
2分 |
|
有业务咨询、投诉电话和综合咨询台(可与信息查询点合并设置) |
2分 |
||
|
成立了服务中心管理机构,明确了便民中心主任,有专或兼职的管理人员,落实主任职责及窗口工作人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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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
||
有为民办事服务意见反馈簿,各窗口有统一的业务受理单和登记台账
|
3分 |
|||
本乡镇所有的审批、办事服务、收费项目应进尽进,到便民中心集中办公,方便办事群众
|
3分 |
|||
对纳入便民中心办理的审批、服务、收费项目及办事环节进行梳理核实,精简程序,减少环节并编订成册,制作《便民服务指南》,并及时补充
|
3分 |
|||
公告窗口单位办事服务项目、收费依据和标准、业务咨询和投诉电话
|
2分 |
|||
|
设置窗口工作人员公示牌,窗口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
|
2分 |
2014年乡镇(办)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考核细则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具 体 内 容 |
分值 |
政务服务(40分) |
便民服务中心管理(35分) |
|
办公场所卫生整洁,办公用品、资料摆放整齐、有序;窗口工作人员服务热情、用语文明,不得与办事群众争吵;工作时间无空岗现象
|
1分 |
工作时间不得在窗口吃东西、玩游戏、看视频、网上聊天、购物等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
1分 |
|||
窗口办件规范:业务受理单(存根)与登记台账、案卷相一致,整理规范
|
3分 |
|||
期内办结率100%,提前办结率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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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
|||
推行了代办服务制,有乡(镇)、村两级代办员代办服务联系卡,代办服务程序简洁明了,期限合理,群众满意
|
2分 |
|||
建立便民服务质量评议、评价制度,有评议结果(含服务对象的评价)
|
3分 |
|||
定期(按月、季度)对便民中心窗口和村(社)代办服务点工作情况(办件情况、办事服务、作风等)实施统计、讲评,并将情况进行通报
|
2分 |
|||
出现了办事群众对窗口办事或工作人员不满意而投诉的事例,便民服务中心管理机构处理及时、得力,群众满意
|
2分 |
2014年乡镇(办)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考核细则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具 体 内 容 |
分值 |
政务服务(40分) |
村级便民服务点建设(5分) |
建设率 |
积极推进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
|
1分 |
规范 管理 |
健全办公值班、预约服务、承诺办结和全程代办等制度并公开,制作并公开办事指南或便民卡
|
1分 |
||
规范 运行 |
公开村干部办事服务值班联系方式,建立代办服务登记台账(含申请人的姓名、所在村组、联系电话、申办的事项、受理日期、承诺期限、办理结果和办结日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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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
||
市长热线(20分) |
及时受理答复市长信箱和“12345”市长热线办交办事项
|
20分 |
||
依申请公开(2分) |
及时受理、办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
2分 |
附件2
2014年市直(公共企事业)单位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考 核 细 则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具 体 内 容 |
分值 |
政务公开(38分) |
组织领导(3分) |
成立 机构 |
成立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有专人或兼职工作人员 |
1分 |
工作 部署 |
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每年召开2次以上领导班子成员会或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方面的具体问题
|
2分 |
||
公开规范性(15分) |
载体 建设 |
网站建设:有专门机构、专业人员、网站管理和信息保障制度完善。及时更新政府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相关信息,在本部门子站内开设政务公开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栏目简明醒目。本部门子网站栏目信息保障及时完善并遵守相关信息报送制度
|
4分 |
|
公开栏:机关应设有公开栏,公开内容全面且及时更新
|
6分 |
|||
其他 |
1分 |
|||
信息公开制度 |
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制度 |
1分 |
||
信息公开指南 |
在门户网子站对信息公开指南进行公开,信息公开指南要素齐全,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
|
1分 |
2014年市直(公共企事业)单位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考 核 细 则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具 体 内 容 |
分值 |
政务公开(38分) |
公开规范性(15分) |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是否在政府网站及时规范地发布上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1分 |
信息公开目录 |
制定分类科学、层级清晰的信息公开目录,并在单位子站和公开栏公开
|
1分 |
||
主动公开(9分) |
概况 信息 |
在单位网站公开本单位概况,包括:领导成员及分工、机构职能、部门设置、联系方式等
|
1分 |
|
法规 文件 |
公开与本单位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部门文件、规范性文件及解读的公开情况
|
1分 |
||
工作 规划 |
本单位的年度工作目标或计划及执行完成情况 |
1分 |
||
财政 信息 |
本单位上年度财政决算、当年度的财政预算情况;专项经费、债权债务、三公经费及政府采购情况公开
|
1分 |
||
通知 公告 |
本单位各项通知、公告的公开情况 |
1分 |
||
办事 公开 |
公开本单位的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依据、办事流程、收费依据和标准等
|
1分 |
2014年市直(公共企事业)单位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考 核 细 则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具 体 内 容 |
分值 |
政务公开(38分) |
主动公开(9分) |
工作 动态 |
对本单位的重大政务活动、单位对外的信息(包括图片)及日常性工作的公开情况
|
1分 |
专题 专栏 |
单位网站对本单位开展重点工作或专项工作开展专题专栏建设情况 |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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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 信息 |
在单位网站和政府门户网相关栏目公开发布人事信息情况,包括任前公示、人事任免、公开招考、公开招聘等 |
1分 |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1分) |
保障性住房 |
在单位网站和政府门户网相关栏目对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以及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方式和建设总套数等信息的公开情况;对保障性住房的分配政策、分配程序、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退出情况等信息的公开情况
|
2分 |
|
财政 惠民 |
在单位网站和门户网公开涉及城镇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优抚、孤儿、医疗救助、社会养老、农资综合和良种补贴、家电和机动车下乡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国家助学奖金等惠民政策和资金的使用、分配情况
|
2分 |
||
价格和收费 |
在单位网站和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对政府制定价格信息的公开情况,及时公开收费文件依据、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等信息
|
2分 |
2014年市直(公共企事业)单位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考 核 细 则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具 体 内 容 |
分值 |
政务公开(38分)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1分) |
招投标 |
在单位网站和政府门户网相关栏目对招投标有关信息的公开情况,对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违法违规企业名单的公开情况,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相关招投标信息、投标单位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等信息的公开情况
|
1分 |
征地 拆迁 |
在单位网站和政府门户网相关栏目对征地征收补偿方案报批前的公告、告知、论证、听取意见等程序的公开情况;对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信息公开情况
|
1分 |
||
环境 保护 |
在单位网站和政府门户网相关栏目对建设项目环评、行业环保核查、上市环保核查等信息的公开情况;对超标污染物监测信息、重点流域地表水环境质量、城镇空气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等信息的公开情况;对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公开情况
|
1分 |
||
生产安全事故 |
在单位网站和政府门户网相关栏目对生产安全事故、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的公开情况;对调查处理结果、事故调查报告的公开情况
|
1分 |
||
食品药品安全 |
在单位网站和政府门户网相关栏目对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查处等日常监管信息以及风险评估和风险警示信息的公开情况
|
1分 |
2014年市直(公共企事业)单位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考 核 细 则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具 体 内 容 |
分值 |
政务服务(40分) |
服务 指南 |
|
对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按办理的主体、依据、程序、期限、需收费的依据和标准、应提交的材料及咨询和投诉电话等制作了服务指南并在办事服务窗口或办事公众方便拿阅的地方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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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
办件 情况 |
|
办件期内办结率达100%,提前办结率达80% |
3分 |
|
服务 评价 |
|
建立政务服务质量评议制度,定期组织服务对象开展服务质量评议活动,有评议结果(含服务对象的评价)
|
2分 |
|
项目 进厅 |
|
按照湘乡政发〔2014〕1号、湘乡政办发〔2014〕3号文件规定,将本单位的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严格按收费标准执行
|
5分 |
|
规范 管理 |
|
窗口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湘乡政务发〔2014〕6号和湘乡政务发〔2014〕7号文件 |
5分 |
|
审批办事服务改革(14分) |
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我市的实际及适应我市的发展需要,对行政审批项目实行年度清理制,全面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
3分 |
||
实行一门受理制,严格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工作
|
3分 |
2014年市直(公共企事业)单位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考 核 细 则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具 体 内 容 |
分值 |
政务服务(40分) |
审批办事服务改革(14分) |
对进厅项目进行流程再造,精简审批环节,审批时限比法定时限压缩1/3以上 |
2分 |
|
认真执行并联审批制,严格按“窗口出单、非税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统管、收支分离”的原则实行统一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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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
|||
认真执行基本建设项目“一票制”收费,实行一个窗口收费
|
2分 |
|||
积极配合市政务服务中心开展重大投资项目预审批工作
|
2分 |
|||
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应用(7分) |
所有进厅项目均纳入网上办件系统进行办理
|
2分 |
||
网上审批时效合法,程序简要便民,办理结果公示全面
|
2分 |
|||
接受电子监察系统的监察
|
3分 |
|||
市长热线(20分) |
及时受理答复市长信箱和“12345”市长热线办交办事项
|
20分 |
||
依申请公开(2分) |
及时受理、办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
2分 |